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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焊接雨棚引燃可燃物,江夏“6·5”火灾暴露了哪些隐患
发布时间:2019/7/29 22:49:32  浏览:1799 次

楚天都市报12月27日讯(记者叶文波 通讯员武消宣)今天,武汉消防为您讲解的是江夏区“6·5”元生元未配送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这起火灾过火面积为12平方米,无人伤亡,起火部位为该公司3号厂房。经消防部门综合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该公司工人在焊接外雨棚时焊渣引燃蔬菜包装盒。火灾虽然被消防员迅速扑灭,但这起火灾的起火原因、起火后工人的应对措施等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它究竟给我们带来了哪些消防安全启示?详见本周《楚天都市报》连续5天报道。

起火原因系工人焊接雨棚引燃周边可燃物

2018年6月5日17时30分许,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三路元生元未配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17时36分,武汉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迅速调集金港消防中队、江夏消防中队赶赴现场施救,17时55分到达现场,于18时08分将火灾扑灭。

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开展火调,经综合调查认定:该起火灾起火部位为该公司3号厂房南侧蔬菜包装盒,因工人焊接外雨棚时焊渣引燃蔬菜包装盒引发火灾。当事人黄先生在接受公安派出所民警调查时说:“我是给电焊工师傅打下手,主要负责搬东西、递东西等打杂事务,当天电焊工师傅在车间外做雨棚,在焊接第三根架子时,车间里靠近电焊部位的内侧面突然起火,有人大叫起火后,很多人拿灭火器去灭火,但是没有效果。”

当民警询问黄先生在焊接时是否将周边地面清理干净时,黄先生说道:“我们把电焊地点下面的杂物进行了清理,但车间里面较远一点的地方没有清理到,电焊地点在3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我们都认为焊渣飘不到那么远”。

这起火灾本可以避免,但由于施工人员的疏忽大意导致火灾发生,消防部门对这起火灾成因进行分析总结:一是部分工人未持证上岗,焊接时现场监护人员未履行职责;二是周围有聚氨酯泡沫蔬菜包装盒等可燃物,造成火灾燃烧快;三是火灾发生后,工人虽采用灭火器、消火栓灭火,但由于泡沫燃烧迅速,工人处置方法不对,并不能控制火势蔓延。

电焊作业存在的火灾危险及防火措施

经消防部门综合调查,这起火灾起火部位为该公司3号厂房南侧蔬菜包装盒,因工人焊接外雨棚时焊渣引燃蔬菜包装盒发生火灾。本期为您讲解电焊作业存在的火灾危险及防火措施。

电焊作业作为现代化工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工艺,被社会广泛使用,做好电焊火灾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应采用防火措施减少电焊作业存在的火灾危险性。詹先生就是焊接外雨棚的焊工,他在接受公安派出所民警调查时说:“我从业电焊六七年了,知道电焊可能引发火灾,当天我带着两个小工在安装雨棚,雨棚背面堆放了泡沫箱、窗户等可燃杂物,我进行电焊作业时火花跳到杂物堆引发火灾。”

黄先生是詹先生带的小工,他说:“我们把电焊地点下面的杂物进行了清理,但车间里面较远一点的地方没有清理到,电焊地点在3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我们都认为焊渣飘不到那么远。”

电焊作业时温度高达6000度以上,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接触到塑料、化纤制品、木材、棉、麻、纱头、稻草等易燃可燃物,能阴燃蔓延直至造成明火火灾,在喷漆、油漆车间或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焊作业时,挥发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电焊火花容易引起爆燃起火。

电焊作业时应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凡是有电、气焊(割)等明火作业的施工应确定专人进行看守监护,焊接、切割车间和工作地必须配有足够的水源、干砂、灭火器材,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确认完成消除危险因素后,方可离开现场。

武汉消防提醒:消防安全无小事,安全意识很重要

“我当时没进仓库,也不知道施工地点下方的仓库里面堆了东西”,电焊工詹先生表示。与詹先生同行的小工杨先生进过车间,知道施工处下方堆了东西,由于其判断杂物与施工点有一段距离也就没有清理。在操作者和监护者的消防安全意识都缺失的情况下,火灾就这么无情的发生了。此次电焊施工属于高空焊接作业,高空作业时,焊接产生的火星可能会随风进行较长距离的偏移,如果不做好预防措施,火星落下就可能引燃杂物。电焊施工作业应注意什么?武汉消防为电焊工作者总结三条建议。

一、正式焊接前检查作业下方及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作业面是否有诸如油漆类防腐物质,如果有应事先做好妥善处理.对在临近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罐区内焊接作业,必须砌筑防火墙;如有高空焊接作业,还应使用石棉板或铁板予以隔离,防止火星飞溅。

二、在对生产、储运过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设备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前必须检查与其连通的设备、管道是否关闭或用盲板封堵隔断;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吹扫、清洗、置换、取样化验,经分析合格后方可施焊。

三、在易燃易爆场所焊接,焊接前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严格做到“三不动火”。

电焊工作与火是必然共存的,施工人员在增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的同时更应该了解相关施工规范,甚至对相关消防设施的使用都应该了解,从自身出发,避免因操作不当或一时疏忽导致火灾。

武汉消防提醒:意外起火莫慌张,先行报警快处置

2018年6月5日17时30分许,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三路元生元未配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为12平方米,无人伤亡。经消防部门综合调查,这起火灾起火部位为该公司3号厂房南侧蔬菜包装盒,因工人焊接外雨棚时焊渣引燃蔬菜包装盒发生火灾。火灾发生时人容易慌张,手忙脚乱时常做出非理智行为。本期我们从火灾发生后的处置顺序出发,讲讲火灾应该如何处置才能最大化减少损失。

火灾发生后电焊工詹师傅和两个小工拿着灭火器灭火,但是火情越来越大,由于害怕,他和两个小工就逃离现场,最后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厂方。工厂方面则是在起火后迅速组织员工进行灭火,结果火势太大,灭火器没有效果,最后才有人拨打119,消防队将火扑灭。

火灾发生后,厂方虽迅速组织灭火,但火灾发生后并未及时拨打119,不让专业人员介入,而是意图自行扑救,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方面,火势随时可能蔓延,前期不及时扑救会造成更大损失,另一方面安全得不到保障,灭火人员没有专业灭火防护设备,小型灭火器也只能扑救初火,对于大火起不到效果。

施工方詹先生由于害怕逃离现场,显然是不理智的行为。武汉消防提醒:过失引起的火灾,会根据造成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要承担火灾需要修缮场所和设备设施费用、重置物品所需费用、人员受伤救治和死亡后事处理所需费用以及其他灾后处置所需费用等。承担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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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发生后一定要先拨打119,其次才是自行组织灭火救援,意外起火时千万莫慌张,冷静理智才能使火灾处置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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